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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于1980年4月1日筹建,1982年5月1日正式成立并开始办案。根据铁路专门检察院性质和职责,其任务是受理辖区内刑事案件,维护铁路运输秩序和安全运输生产。

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隶属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内设机构5个:侦查监督部、公诉部、检察监督部、案件管理部、检务管理部,现有在职干警19人。管辖的范围为云南省境内的昆(明)河(口)、蒙(自)宝(秀)两条米轨干线、云桂铁路(昆明至南宁),南昆铁路昆明至威舍段准轨干线,玉(溪)蒙(自)铁路、蒙(自)河(口)铁路(溪)磨(憨)铁路

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属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铁刑事犯罪。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9件46人,与去年同期(23件35人)相比,件数上升69.56%、人数上升31.43%。批准逮捕36件41人(含去年未结1件1人),不批准逮捕6人,年末无未结案件。同时,听取辩护人意见6件6人,向公安机关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36份,不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4份,不捕理由说明6份。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12件13人,其中一延11件12人,二延1件1人,均已报请分院、省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件1人;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9件9人;听证2件2人。受理公安机关审查起诉案件47件71人,经审查,改变管辖14件19人,我院审查起诉案件33件人52人提起公诉32件48人(含2020年未结的1件7人),出庭支持公诉30件46人(含2020年未结,2021年起诉的1件7人)

2.刑事执行监督检察工作。2021年,开远铁路公安处看守所共入所89人,出所82人,其中交付执行12人,现在押0人(11月22日;铁路看守所职能移交市公安局看守所,31名在押人员全部转押开远市看守所)。驻所检察人员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共电话询问驻所检察219天次,无体罚虐待、滥用戒具、违法禁闭、法律文书错误等违法情况,全部在押人员均在法定办案时限内,无非法收押、非法释放出所、超期羁押等违法情形。

3.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截止12月31日,办理民事、行政审判程序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件。经审查,对行政申请监督案作出了不予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对民事执行监督案以类案形式向法院提出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民事执行工作的检察建议,法院已采纳了全部检察建议,并一一书面整改回复。同时,对铁路法院受办的民行及执行案件进行监督,即民事案件328件,审结305件;行政案件98件,审结75件;执行案件120件,执结92件。

4.公益诉讼案件。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件,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4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磋商解决1件,正在磋商整改1件,2件检察建议均已整改回复。与去年同期相比,受理案件线索数、立办案件数上升了33.33%。

5.控申检察工作。共接待群众信访案件7件,其中来信3件,来访4件,按性质分,涉及刑事2件,民事1件,行政3件,司法救助1件。除1件刑事信访案件正在由刑执部门办理外,其余6件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均作了7日内程序性回复或7日内结果性答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回复答复率为100%,群众信访实现件件有回复。开展检察听证案件3件,其中不捕不公开听证案件2件,公益诉讼公开听证案件1件,实现近年来我院检察听证案件零的突破。

6.案管工作。共受理案件107件,接受卷宗410卷,制作电子卷宗59件259册。开展结案审核97件,移送案件97件。接收保管随案移送赃证物品516件、出库482件;统一监管涉案款物入库0.4万元,出库0.4万元。流程监控10件,其中口头提醒4件,期限预警1件。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3条,法律文书8份,重要案件信息公开0件,不公开案件信息0条。共汇总上报统计报表12张。接待辩护人46次,其中审查起诉期间阅卷申请40次,安排阅卷40次,刻录光盘40张,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1次,其他事项5次。通报领导干部办案情况11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同时,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994.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3.86万元,占总收入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41万元,占总收入的0.04%。2020年收入合计1,670.61万元相比,减少676.34万元,下降40.48%,减少原因主要是我院办案用房及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基本完成,两房建设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1,18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06万元,占总支出的39.31%;项目支出716.38万元,占总支出的60.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支出合计1,693.62万元相比,减少513.18万元,下降30.30%,减少原因主要是我院办案用房及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基本完成,两房建设经费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4.06万元。2020年度的日常支出464.98万元相比,减少0.92万元,下降0.2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7.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10%。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9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6.38万元。2020年度的日常支出1,228.64万元相比,减少512.26万元,下降41.6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办案用房及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基本完成,两房建设经费较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两房建设500.58万元;2.检察监督61.94万元;3.其他检察支出153.8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0.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3.62万元相比,减少483.18万元,下降29.04%,减少的主要原因我院办案用房及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基本完成,两房建设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118.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7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01.67万元;两房建设500.58万元;检察监督61.94万元其他检察支出153.8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56万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29.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9.5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36万元,支出决算为6.39万元,完成预算的47.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39万元,完成预算的56.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同时我院2021年报废车辆一辆,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以及2021年并未发生公务接待费,从而降低了公务活动成本。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83万元,下降11.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69万元,下降44.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0万元,下降100%。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我院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同时我院2021年报废车辆一辆,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以及2021年并未发生公务接待费,从而降低了公务活动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9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3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17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50万元相比,减少6.33万元,下降10.13%。减少原因主要我院按照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逐年按比例压减公用经费,故较上年相比办公费、差旅费、三公经费等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资产总额7,245.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79万元,固定资产837.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649.26万元,无形资产1,736.3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0.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0.6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5.9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245.31

21.79

837.92

29.48

130.50

0

677.94

0

4649.26 

1736.34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附表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附表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一级预算单位公开,我院无附表10和附表1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7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两房建设(项):反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检察长致辞
 亲爱的朋友:欢迎您关注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网站!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筹备组建于1980年7月, 1982年5月1日正式办理案件,2012年7月接受铁检管理体制改革,与昆明铁路局分离,整体移交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实行省垂直管理,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云南省境内的昆(明)河(口)、蒙(自)宝(秀)两条米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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