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专题专栏>>开展扫黑除恶 建设善美云南
开远铁检院牵头开铁公安处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联席会议
时间:2019-04-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加强公、检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顺利开展。2019213日,开远铁检院牵头开远铁路公安处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联席会议,对现阶段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就双方需协调配合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并研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开远铁检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及扫黑办人员、开远铁路公安处分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副处长林宏及该处扫黑办全体成员参加本次联席会议。 

  会上,开远铁检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张永红介绍了开远铁检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传达了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就开展好“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需要与公安机关相互协调配合的事项提出了意见。开远铁路公安处副处长林宏以及扫黑办副主任王曦、欧阳庆介绍了开远铁路公安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并就线索摸排、案件办理、法律适用等需要检察机关帮助解决的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议。开远铁检院与会的领导小组成员就办案中发现的涉及扫黑除恶问题以及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经双方协商研究,达成以下共识并在下一步工作中贯彻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围绕打击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二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公、检双方及时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信息,指定专门的联络人,建立联络渠道,形成无缝衔接的信息共享机制; 

  三是双方加大线索摸排工作力度,多方、多措、全面筛查在办案和调研中摸排到的扫黑除恶线索,按法律相关规定进行移送。坚持有线索必查,有案必办,形成并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 

  四是公安机关对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需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检察机关适时提前介入,对定性、取证等问题提出意见,引导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 

  五是建立“开远铁路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动配合机制(试行)”,就相关内容协商同意后签订“纪要”并执行,从而形成公、检、法三机关工作合力,强化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力度,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新突破,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新成效。 

   联席会增进了公、检双方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相互了解,统一了思想,强化了沟通协调意识,初步建立了联动配合机制,为今后扎实有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检察长致辞
 亲爱的朋友:欢迎您关注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网站!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筹备组建于1980年7月, 1982年5月1日正式办理案件,2012年7月接受铁检管理体制改革,与昆明铁路局分离,整体移交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实行省垂直管理,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云南省境内的昆(明)河(口)、蒙(自)宝(秀)两条米轨干...
通知公告
· 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公...
· 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公...
· 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公...
· 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公...
· 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公...
预决算公开
案件信息公开
律师联络平台
检察长信箱
网上举报
网上信访
微视频
2025年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 | 国家保密局发布保密公益宣传片及海报
2025年全国保密宣传教...
微平台客户端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今日头条客户端 今日头条客户端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